员工教育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企业质量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质量管理意识与药学服务能力,掌握岗位基本技能,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依据: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3、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所有岗位员工的培训及考核工作。
4、责任者:
办公室、质管部。
5、规定内容
5.1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的继续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2质管部负责协助办公室开展各类培训及其考核,将教育培训计划落到实处。
5.3办公室根据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制定每年的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对象、培训内容、方法、学时、考核要求等内容。
5.3.1
专业技术人员的在岗培训。办公室应确保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内部或外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旨在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的法律法规、药学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5.3.2
企业领导班子人员应积极参加有关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熟悉所经营药品知识和药品经营业务。
5.3.3
企业质量负责人、质管部负责人和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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