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法规标题】关于发布《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2015-3-16
【失效时间】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加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证券法》、《物权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定义】 证券公司按照《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规定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合法原则】 证券公司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第四条【自律管理】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风险管理实施自律管理。
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与内部管理
第五条【风险管理体系】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内部控制机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各层级的具体职责、程序及制衡机制及与风险管理效果挂钩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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