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试行)
第一部分服务要求
一、开展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具备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孕产妇中医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应为接受过孕产妇中医保健知识技术培训的中医类别医师或其他类别医师。
三、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孕产妇愿意接受服务。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可以与产前检查与产后访视时间相结合。
五、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孕产妇健康档案。
第二部分孕妇中医保健
中医认为女性妊娠期间脏腑、经络的阴血,下注冲任,以养胎元。因此整
个机体出现“血感不足,气易偏盛"的特点,而有“产前一盆火"之说。妊娠初期,由于血聚于下,冲脉气盛,肝气上逆,胃气不降,则出现饮食偏嗜、恶心作呕、晨起头晕等现象,一般不严重,经过20—40天左右,症状多能自然消失。另外,妊娠早期,孕妇可自觉乳房胀大。妊娠3个月后,白带稍增多,乳头乳晕的颜色加深。妊娠4—5个月后,孕妇可以自觉胎动,胎体逐渐增大,小腹部逐渐膨隆.妊娠6个月后,胎儿渐大,阻滞气机,水道不利,常可出现轻度肿胀.妊娠末期,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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