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就业家庭援助的工作方案
一、援助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是指在城镇家庭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适龄劳动力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家庭。不包括下列情形:
1家庭成员中已办理了单位内部退养手续的
2家庭成员中
1年内从事有报酬的劳动连续时间超过
6个月的3家庭有其他收入且月均收入超过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工作目标
2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属地管理原则,建立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至少有
1人实现稳定就业。今年要确保已认定的零就业家庭中至少有
1人实现就业,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
3个月内保证至少
1人实现就业。
稳定就业的标准:被用人单位招聘且签订
1年以上劳动合同;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人员正式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灵活就业人员,月均收入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就业的标准:连续三个月工资收入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零就业家庭成员
连续3次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就业安置的可视为无就业愿望,不再列为就业援助对象。
三、援助程序
4对辖区内的零就业家庭进行调查认定,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实行家庭申报、社区核实公示、街道(乡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