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5-6-4 15:02 
就像物体所受的外力就等于加速度与质量的乘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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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就好啊,力等于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等 ...
你知道就好啊,力等于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等号右边恰好是力的量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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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力等于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那就意味着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是对力的度量。因此,要比较两个力的大小,只要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是依据同一标准计算的,那么就只需直接比较由两个力得到的加速度和质量的乘积就可以了。
同理,因为物的价值等于它能够支配的劳动量,所以,物能够支配的劳动量就是对物的价值的度量。
由此,只要物能够支配的劳动量是依据同一标准(例如你说的1小时搬砖劳动)计算等,那么要比较两种物(例如B产品和C产品)的价值的大小,就只需将两者能够支配(交换)的劳动量直接进行比较就可以了,而根本不需要采用你那种脱裤子排气的方法。
再同理,如果要比较同一种产品(如我们现在讨论的A产品)在分别与两种不同的劳动(如B劳动和C劳动)交换时的价值是否相同,也只需将所交换的这两种劳动量直接比较就可以了。
现在,经过比较我们已经知道,A产品与B劳动交换时能够支配的劳动量等于9小时搬砖劳动量,与C劳动交换时能够支配的劳动量等于11小时搬砖劳动量。所以,无论你如何狡辩也否认不了这个结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