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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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案例解析109号文股权、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方法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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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7 18:48:58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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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解析 109 号文股权、资产划转的税务处理方法


在国务院发布的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
意见》(国发〔2014〕14 号)文后,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具体文件,即财税
〔2014〕109 号文。该文件的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股权、资产在集团内部划转的税务处
理,这为后期国有、民营经济的资产重组在带来了很大的税收红利。如何正确理解并把握
109 号文是我们最需要关心的问题。
109 号文规定:对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凡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以减
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股权或资产划转后连续 12 个月内不改变被划转
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且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未在会计上确认损益的,
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
确定。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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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处理方法 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兼并 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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