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主要指内部牵制原则或者说钱账分管原则。《会计法》第二
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分管原则
是指凡是涉及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
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例如,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会计
主管人员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记账人员记账;发放工
资,应由工资核算人员编制工资单,出纳人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和分发工资,记账
人员记账。实行钱账分管,主要是为了加强会计人员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
核对,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止工作误差和营私舞弊等行为。
《会计法》专门规定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
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由于出纳员是各单位专门从事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会计
人员,根据复式记账原则,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必然引起收入、费用
或债权、债务等账簿记录的变化,或者说每发生一笔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都要登记
收入、费用或债权、债务等有关账簿,如果把这些账簿登记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