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合伙基金中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问题分析
在实践操作中,经常会遇到有限合伙型基金的合并报表问题。究竟是因为 GP 的
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而并入 GP,还是因为出资比例而并入出资最多的 LP,更多
的是一个会计处理问题,但是,有时该问题也会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法律问题,
甚至会影响整个交易架构的设计。本文拟结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和有限合伙企
业自身的特点对其合并报表问题作简要分析。
一、合并报表与控制
根据财政部于 2014 年 2 月 17 日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以下简称“33 号准则”)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
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
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与公司组织形式类似,有限合伙企业的并表也是以控制为前提,因此,有限合
伙制基金合并报表问题实质上是对控制权的判断和归属问题。无论是普通合伙人,
还是有限合伙人,谁拥有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的控制权,则对合伙企业实施并表。
二、有限合伙制基金的特点
与一般公司相比,有限合伙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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