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新规定和解析(会计新准则下)
“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在新会计准则待摊费用已删除,具体待摊费用有什
么新规定呢?有哪些新产生的疑惑需要解决呢?会计网小编跟你一起来看看。
很多执行新准则企业的会计人员对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的会计处理产生了不少
困惑。如:有的企业仍保留”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负债”项目;有的企业通
过”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代替”待摊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
新准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或者”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也有的通过”
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代替”预提费用”科目,期末将其反映在新准
则资产负债表中的”预收款项”或者”其他应付款”等项目。
但是,这些方法是否符合新准则的要求呢?”两费”究竟应该如何处理呢?
别急,我们先来看下,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长期待摊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
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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