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及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
房产税在很多财务人员的思想中是一个简单的税种,在日常税务处理中,一些细
节容易被忽略,导致税务处理失误。
众所周知,房产税有两种计征方式,分别是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
相对而言,从租计征是比较简单的,计税依据也比较明确,就是租金。
我们知道,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屋的余值,而房屋余值=房屋原值
*(1-10%~30%),那么房产原值怎么确定呢?
房屋原值的定义:
根据《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
,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
需要注意的是:
1、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
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期同类房产核定。
2、同时,根据财税〔2008〕152 号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
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一、确定房屋原值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关于地价的规定
根据财税〔2010〕121 号: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
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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