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
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
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一)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1、除特殊规定外,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
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
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
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改建的固定资产,除特殊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
税基础。
2、关于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
《国家税务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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