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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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非居民企业两类所得勿混淆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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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7 20:02:49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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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企业两类所得勿混淆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
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
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取得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应
根据非居民企业从境内取得所得的性质分别处理。
一、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分为以下两大
类: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
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
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
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
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区别这两大类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划分标准时,需
着重理解两个关键词:“机构、场所”和“来源于境内的收入”。
(一)“机构、场所”
对非居民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的计算方法关键是看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是否设
立机构、场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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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财务管理 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法 企业所得税 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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