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出纳工作》—日常事务处理(三)
怎样送存现金?
按照规定,各单位在其日常现金收支业务中,除了按规定可以坐支的现金和非
业务性零星收入收取的现金可以用于补足库存现金限额的不足外,其他业务活动
取得的现金以及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现金都必须按规定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
存银行确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送存现金的基本程序为:
(1)现金的整理。各单位出纳员在将现金送存银行之前,为了便于银行柜台清
查现金,提高工作效率,应对送存现金进行分类整理,其整理的方法为:
纸币应按照票面金额(即券别)分类整理。纸币可分为主币和辅币,主币包括
100 元、50 元、10 元、5 元、2 元和 1 元,辅币包括 5 角、2 角、1 角、5 分、2
分、1 分。出纳员应将各种纸币打开铺平,然后按币别每 100 张为一把,用纸条
和橡皮筋箍好,每 10 把扎成一捆,比如 100 元券的纸币一把即为 10000 元,一
捆即为 100000 元;10 元券一把即为 1000 元,一捆即为 10000 元。不满 100 张
的,从大到小平摊摊放。
铸币包括 1 元、5 角、1 角、5 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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