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释义
为了规范无形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财政部于二 00 六年二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
(财会[2006]3 号 ,以下简称新准则)。同时,新准则与二 00 一年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财会[2001]7 号,以下简称旧准则)相比发生了较
大的变化。为了加深对新准则的理解和应用,现做简单解释如下:
新准则共有 6 章 24 条,分为总则、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处置和报废、
披露。而旧准则包括引言、定义、确认、计量、后续支出、摊销、减值、处置和
报废、披露和衔接办法、附则。
1.总则:新准则总则部分明确了准则的制定原则和适用范围,并规定作为投
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及石油天然气矿区权益不适用
本准则。而旧准则在引言部分中仅指出本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
2.确认:新准则在旧准则中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的基础上增加了很多内容。
“新准则中提出:“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
标准:(一)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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