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入会计核算
财政部于 2006 年发布实施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对维
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保障行政职能履行、
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尚未公布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方法。笔者
拟就其涉及的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处置收入会计核算予以探讨,以促进《行
政单位办法》和《事业单位办法》的贯彻落实,为制定相关会计核算规定和行政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提供参考。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
(一)行政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核算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偿使用收
入具体包括:(1)行政单位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出租、
出借国有资产所获得的收入;(2)行政单位附属机关服务中心等后勤服务单位,
经审批同意,使用国有资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收入;
(3)行政单位未脱钩经济实体上缴的国有资产占用费等收入;(4)财政部门确
认的其他有偿收入。《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包括
行政单位在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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