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会计监管报告(2020)》(学习笔记)-9
通常情况下,上市公司应将其以存货抵减债务事项作为债务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因债务重组不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对于以存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不适用收入准则,不应按照存货销售进行会计处理,而应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存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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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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