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明确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的相关规
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做好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10]585 号)明确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的相关问题具体如下:
2010 年 6 月底前,各地对 2009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进行了一
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这部分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代码为其身份证号
码加两位顺序码(17 位或者 20 位)。目前,全国大部分一般纳税人使用的 6.13
版本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尚不
支持购买方税务登记代码为 17 位的情形,为了不影响纳税人正常开票,税务总
局决定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统一升级为 6.15 版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升级较为简单,不涉及金税卡底层,只需升级防伪
税控开票系统上层软件,原则上由纳税人自行完成软件升级工作,纳税人可以到
办税服务大厅申报征收窗口免费领取升级光盘或者从网上下载升级软件。在升级
不成功或系统异常情况下,由各地防伪税控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上门升级服务。
二、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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