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融资租赁帐务处理实务(一)
一、直接融资租赁帐务处理
一、会计处理基本流程
(一) 1 、提出租赁申请,出租人受理后,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按设备价款、
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等之和与应付租赁款的现值 ( 折现率顺序依次为
: 内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 较低者作为资产入帐价值,借
记 “ 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科目,按应付未付租息等,借记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 长期
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
2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总资产额的比例 ≤30% ,可按应付租金总额确认资
产帐面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科目,按融资租赁合
同附表中应付租金总额,贷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科目。
(二)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承租人一般应向出租人支付租赁标的物 20—30%
作为租赁保证金,借记 “ 其他应收款 ” 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
保证金用于支付最后一期或几期租金 , 借记 “ 长期应付款 — 应付融资租赁
款 ” 科目,贷记 “ 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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