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过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问题:药品滞销到有效期需要报废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增值税处理
1 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38 号)
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
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
运输费用。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第 50 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2 实务处理
根据上述政策规定,药品滞销到有效期需要报废,不属于上述不得抵扣的范围
的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企业所得税处理
1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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