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61 0

[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购进酒类产品作为原料的消费税筹划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547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92.8091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439 点
帖子
2136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11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29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8 07:39:34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购进酒类产品作为原料的消费税筹划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72
号)中规定,取消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
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
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或受托方
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后,用外购或者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应税消费
品,与用自己生产的这些酒和酒精再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相比,前者的消费税
税负相比于后者明显比较高。
筹划方法
(1)在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等条件允许情况下,应尽量自己生产作为材料的
酒和酒精产品。 (2)由固定供货关系的企业,如果业务量比较大,可以通过企
业合并的办法进行联合生产,减少纳税环节。
(3)相比较而言,可保留外购酒精生产的酒类产品、取消增值少,重复征税
多的简单生产的产品或者改进生产技术,尽量降低对外购已税酒类原料的比重。
3.对已税酒类产品作为材料筹划时应考虑的其他因素
在选择由购进改为自行生产或联合生产时,应当考虑生产技术、生产能力、原
材料等因素,考虑自行生产或联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财务管理 消费税 国家税务总局 生产能力 联合生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29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