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选择经营方式的纳税筹划
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对不同的经营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出口退税政策,纳税人可
以利用政策之间的税收差异,选择合理的经营方式,降低自己的税负。
目前生产企业出口货物主要有两种方式,即自营出口(含进料加工)和来料
加工,分别按“免、抵、退”办法和“不征不退”的免税方法处理。
1.退税率小于征税率的税收筹划 例 1,某出口型生产企业采用进料加工方
式为国外 A 公司加工化工产品一批,进口保税料件价值 1000 万元,加工完成后
返销 A 公司售价 1800 万元,为加工该批产品耗用辅料、备品备件、动能费等的
进项税额为 20 万元,该化工产品征税率为 17%,退税率为 13%。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
率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1000×13%=130(万元)
免抵退税额=1800×13%-130=104(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
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0×(17%-13%)=40(万元)
免抵退税不得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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