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高管租房是否代扣个税
“我公司对部分高管人员的住房租赁费用,实行依据发票据实核销的办法。对此,
公司是否应当代扣个人所得税?对公司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是否允许在企业所得
税税前列支?”日前,某外资企业财务负责人拨打湖北省地税局 12366 纳税服务
热线进行咨询。
咨询员答道,首先,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缴纳方面,应当区分外籍个人和非外
籍个人两种不同情况。雇员为外籍人员的,对实报实销的房租费,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7〕54 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以及外籍个人若干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
80 号)的规定,外籍个人以非现金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
等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在申报缴纳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按规定提
供有关凭证及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就纳税人或代扣代缴义务人申报的有关补
贴收入逐项审核。对其有关凭证及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上述免税补贴合理性的,
主管税务机关将要求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供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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