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否在其所在地开具发票?
问:请问异地设立生产型分公司时,应当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如果选
非独立核算,是否能够在分公司所在地开发票?
答: 1、关于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
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
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
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
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
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
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
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2、税法规定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法规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
进行核算。
第二十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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