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科研人员从事技术创新科技产业化的税收政策
1.对中国科学院院士的院士津贴;对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资深院士津贴;
对特聘教授奖金;对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
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给科技人员的科学、技术成果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税发[1994]118 号),财税字[1988]118 号,国税函[1999]525 号,《个人所
得税法》第 4 条第 1 款)
2.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的(此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
税。(财税字[1999]45 号)
3.奖金免税。省级政府、国务院部委和军队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
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免征个人所得税。(税法第 4 条)
4.外籍专家工薪所得免税。下列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
税:(财税字[1994]20 号)
(1)根据世界银行专项贷款协议由世界银行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外国专家;
(2)联合国组织直接派往中国工作的专家;
(3)为联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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