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应向谁申报
问题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我是一名房地产公司的会计,我的公司是由另外两个房地产
公司为了合作开发某个住宅小区而投资成立的新公司,关于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
由谁管理,本地的国、地税部门存在争议。我公司具体情况如下:一、联营开发
房地产。甲公司由于缺乏资金,2006 年 5 月 16 日,与乙公司签定项目联营协议,
协议约定甲公司以 A 地块作价 8000 万投资入股,占 51%;乙公司以货币资金投
资入股,占 49%。其中:甲公司企业所得税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二、成立新公
司。为单独核算 A 地块利润,甲、乙公司商定成立新公司,对 A 地块进行开发。
2006 年 6 月 6 日,甲、乙两公司申请成立丙公司,由于工商部门规定土地不可
作为投资,因此甲、乙两公司投资货币资金 5000 万元成立丙公司,其中:甲公
司投资 2550 万元,占 51%,乙公司投资 2450 万元,占 49%。同时,甲、乙公司
2006 年 5 月 16 日签定项目联营协议仍然有效,两公司未再签定其他投资协议。
三、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情况。取得土地。甲公司 2005 年 6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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