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选择存货计价方法可降税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规定,存货的计价方法,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
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期末存
货的成本比较合理、准确,但由于工作量繁重,适用范围很小,仅用于不能替代
使用的存货等。其他四种方法,由于采用了存货成本流转的假设,会出现不同的
发出、库存存货的价值,从而影响企业损益。因此,选择合理的存货计价方法,
可以减轻企业的所得税税负。为方便起见,下面以一个简单例子进行分析。
某企业 2003 年度购销货情况如下:3 月购进货物 50 万公斤,单价 4 元;4 月
购进货物 60 万公斤,单价 4.5 元;5 月购进货物 70 万公斤,单价 4.6 元;6 月
销货 160 万公斤,单价 5.5 元;9 月购进货物 80 万公斤,单价 4.8 元;11 月购
进货物 40 万公斤,单价 5 元;12 月销货 100 万公斤,单价 6 元。
方案一:采用先进先出法。除 11 月购进的货物作为库存外,其余已售出,因
此库存存货成本 200 万元,发出存货成本 1176 万元,销售收入 1480 万元,应纳
税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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