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取得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问:公司取得不征税收入形成的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答:对于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
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 号)规定的资金形成的支出,进项税是否可
以抵扣问题,需要依据增值税的法规判断。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
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
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
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财税[2016]36 号附件 1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
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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