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档案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保管年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永久档案即长期保管,
不可以销毁的档案;定期档案根据保管期限分为 3 年、5 年、10 年、15 年、25
年 5 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了我国企业和其他组织、预算单位等会计档案的保
管期限,该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具体规定如下:
1、需要永久保存的会计档案有:年度决算财务会计报告;资本金、股金及股
权明细;开销户登记簿;客户挂失申请书、挂失登记簿、补发凭单(卡)收据;
账销案存的清单或资料;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销毁清册;7 有价单证、业务公
章销毁清册;机构变动交接清册;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己用凭证、账
簿登记簿;会计系统数据移植日的所有会计档案;会计初始环境文本、基础数据
维护修改有关记录、文件;其他需要永久保管的档案。
2、保管期限为 25 年的会计档案有: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税收日记账(总
账)和税收票证分类出纳账。
3、保管期限为 15 年的会计档案有:会计凭证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辅
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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