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退税申报(外贸企业申报对外修理修配)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出口企业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口之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
期为准)90 日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并经市州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核准后,可在核准
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口之日起 90 日内。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及份数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一式二份);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一式二份);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一式二份);
4、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生产企业开具的修理修配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6、加盖海关验讫章的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7、外贸企业对外开具的修理修配发票或出口发票;
8、外贸企业与外商签署的修理修配合同;
9、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准予在 180 天内提交出口收汇核销单的,
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或远期收汇证明。
办理流程
出口企业预申报后,将退税资料按税务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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