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国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下属二级以下(不含二级)
分支机构名单的备案
事项属性:非即办事项
一、业务概述
企业所得税收入全额归属中央的企业包括:铁路运输企业(包括广铁集团和大
秦铁路公司)、国有邮政企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
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以及海洋石油天然气企业(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外国海上石油天然气企
业)等。
上述企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总局将另行发文明确。企业二级以下(不含二
级)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省级税务机
关审核后发文明确并报总局备案。对不在总局及省级税务机关文件中明确的名单
内的分支机构,不得作为所属企业的分支机构管理。
二、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
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 号)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一)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二)经营场所证明;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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