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单证装订次序及相关编码规则
一、出口退税申报单证装订次序
1、申报通知单(第 3 联)
2、申报汇总表(1 份)
3、申报明细表(进货、出口各 1 份)
4、进项专用发票抵扣联
5、核销单
6、出口发票
7、报关单
8、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结果通知书
备注:1、所有单证均需粘贴在空白 A4 白纸上
2、申报流程表(全部)、申报通知单 1、2 联,申报汇总表 3 份、申报明细表
(进货、出口)各 3 份另行报送(不装订)
3、一次申报装订 1 本,按关联号次序排列。
二、相关编码编写规则
1、关联号:一个年度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企业按“4
位年+2 位月+4 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
2、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502”,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
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 3 份报关单,出关日期分别为
“2005-01-15”、“2005-01-03”、“2005-02-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
“200502”。
3、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必须录入两位数字,如第一次输入“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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