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发票管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
知》三、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
一般纳税入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 6 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
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
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
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
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
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 25
份。
(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
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
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
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
数量不得超过 25 份。
(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
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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