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借贷方科目数量的使用限制
在录入会计凭证时,会计人员往往图当时之便,加快会计凭证录入速度,采取一
个凭证里面多借多贷的方法做账。需要注意几点:
1.允许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的会计分录,不允许多借多贷会计分录。
这里的借贷科目都是指末级科目。一借多贷或者多借一贷,一是指在借方或者
贷方,只允许出现一个末级科目(并不是指只允许出现一行分录)是指在借方或贷
方,可以出现多个末级科目。比如下面的会计分录属于多借一贷:
借:管理费用-市内交通费
贷:库存现金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上面的分录记录了两笔报销业务,可以做在一个会计凭证里面,有两个借方末
级科目,一个贷方末级科目。如果上述业务是同一个人报销,还可以将贷方科目
合并处理:
借:管理费用-市内交通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
一般而言,在处理不同性质的交易事项时,录入凭证分录,一借一贷的金额最
好保持一致,即使只有一个借方或者贷方科目,也不用合并;现金和银行凭证的
分录也不要合并。比如下面的银行收款凭证属于一借多贷,借方科目最好不要合
并,以保持与银行对账单的流水一致: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