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的撤销和退汇
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申请撤销时,应出具正式函件
或本人身份证件及原信、电汇回单。
汇入银行对于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汇款,应即办理退汇。汇入银行对于向收款人
发出取款通知,经过 2 个月无法交付的汇款,应主动办理退汇。
【例】2009 年 9 月 8 日,Y 市 B 企业的财务人员持现金 150 万元和三份加盖了
B 企业财务印鉴的电汇凭证到开户银行 Y 市 A 银行办理汇兑业务。三份电汇凭证
的付款人均为 B 企业,汇入行为 X 市 C 银行、D 银行和 E 银行,收款人分别为 X
市 F 企业、G 企业和 H 企业,大写金额栏均为“现金伍拾万元整”。A 银行工作人
员认真审查了电汇凭证后,要求 B 企业的财务人员重新填写电汇凭证,并提醒其
注意电汇凭证上的“汇款金额”大写栏不要填写“现金”字样。分析 A 银行工作
人员的做法是否正确?
【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采用汇兑结算方式进行结算时,如汇
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信汇、电汇凭证的
“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本例中,汇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