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71 0

[学习资料] 财务管理:答疑:房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602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908.6061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429 点
帖子
2135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30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5-18 10:39:05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答疑:房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
220 号)第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问题:(一)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
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
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
在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 5%
以内计算扣除。(二)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
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在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
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 10%以内计算扣除。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
的,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
行。(三)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
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本条(一)、(二)项所述两种办法;(四)土地增
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 财务管理 房产开发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4 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