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伙合作协议
甲方(签名)
:
乙方(签名)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乙方加入甲方合伙人
平台,双方共同设立法人机构,该法人机构依甲方授权开展合法的投融资
相关的服务及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本合同中除非合同条款另有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
如下:
“募资”
是指元盟授权各级合伙人就元盟已有的全部或部分项目或财富管理产品进行宣
传及向投资资金的特定人群定向募集。
“增值收益”
指募资投向的标的项目接受投资后实现增值收益部分的管理人收益。
“学院课程”
指元盟及其关联单位旗下的资本学院提供的高端课程。
“项目中介”
指各级合伙人向甲方推荐投资意向的企业及项目。
“ESC”
指各级合伙人协助或独立完成的意向地区“拟上市企业服务中心”。
“创智资本圈”
指元盟主办的对接资本圈与投融资项目的对接会。
“FA+IB”
指元盟提供的专业金融咨询服务及投行服务。
“各项产品/服务”指前述募资、增值收益、学院课程、中介服务、ESC、中国智汇、资
本圈、FA+IB的合称。
“授权范围”是指甲方授权乙方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