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车公用费用补贴原则及管理办法(试行)
1、目的
随着学校业务发展,为提高办事效率,学校针对因公务临时外出或长期用车需要,员工
使用私人车辆的情况,对私车公用的员工进行一定的费用补偿,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3、责任
3.1 校长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3.2 校长负责本制度的审批。
3.3 学校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监督。
4、细则
4.1、私车公用的申请
4.1.1 因公务外出应首先向校长办公室申请使用学校的公共车辆,在学校公共车辆无法提供时,
可申请私车公用。
4.1.2 员工确因公务需要临时使用私车外出时,必须事先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
(附表)中的“私车公用申请”部分,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外出。
4.2.3 员工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审核由招生主任审核批准,招生主任的私车公用申请和费用
审核由校长办公室批准。
4.2、私车公用费用的报销程序:
4.2.1 员工即时填写《私车公用申请及行驶记录表》→填写费用报销单(《私车公用申请及行
驶记录表》为报销附件之一)→报招生主任审核→报财务部门对费用金额进行核算→报校长
办公室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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