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大坑 10:取得住宿业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你都抵扣了吗?
编者按:纳税人取得住宿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都可以抵扣呢?NO,NO,NO!如果财务人
员只凭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就进行进项税抵扣,那就玩大了。请看正文,小心别调坑
里。
案例概况
吉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10 月 27 日
支付协议酒店(4-9 月)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注明税款 45,283.02 元,价
税合计 800,000.00 元。根据消费清单,4-5 月住宿费均为公司同行业企业参观交流住宿
费价税合计 200,000.00 元,6-7 月住宿费价税合计 200,000.00 元为受邀参加公司高管应
聘住宿费(全部未录用),其余为 2016 年半年度工作会议住宿费。吉祥公司全部抵扣各种
住宿费进项税 45,283.02 元。2016 年 11 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取得增值税发票进行专
项检查,要求将 4-7 月的住宿费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对少缴增值税进行补缴税款和滞
纳金?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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