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服务费处理不当,小心被纳税调整!
实务中,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是否属于“服务”性质,该费用能否税前扣除,一
直是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不少大企业集团因此被纳税调整。那么,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
的服务费,难道真的就是一笔理不清的“糊涂账”?
典型案例
某集团公司每年与其子公司签订投资项目及资金筹划服务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的服务事
项包括为子公司提供投资项目的论证、评估和审核服务,提供资金预算、筹措、监督检查
服务,提供财政、税收政策研究服务,提供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成本管理的业务指导
和人员培训服务,提供产品研发、技术引进服务等多个方面。集团公司以收入规模为基础
每年向子公司收取服务费。
税务机关发现,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服务,成果无法清晰辨识。调查中,子公司无法
提供集团公司出具的项目论证报告、评估报告或研究报告等切实的服务成果。同时,定价
标准不合理的问题也很突出。集团公司以子公司的收入规模确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使得
在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相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一致的情况下,各子公司支
付的服务费金额在 5 年间存在较大差异。最终,税务机关认定,集团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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