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所得税司负责人就居民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企业所得税优
惠政策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
题的公告》,明确落实居民企业转让 5 年以上(含 5 年)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
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所得税司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提问。
1.此次推广居民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背景是什
么?
答:在中关村政策试点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决定,今年 6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5〕62 号),将居民企业转让 5 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推广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实验区和绵阳科技城。为进
一步推动技术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积极作用,10 月 21 日,国务院第
109 次常务会议决定,将该项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实施,持续加大对企业创业创新的
税收扶持力度。
2.此次推广居民企业转让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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