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学生的权利
当今社会,随着人们受教育水平的提高,法制教育的不断深入,
学生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强。随着中国法制的不断完善,如何看待
当代学生的权利问题自然而然成为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一般来说,
学生的权利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学生做为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二
是学生做为受教育者应该享有的权利。
学生作为一般社会关系中的公民,具有《宪法》和其他法律所
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如人格权、健康权、名誉权、受教育权
等。
学生做为受教育者,享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它教
育法律规定的受教育者的受教育权或学习权。根据《教育法》第四
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权。学生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
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室,参加授课、
讲座、课堂讨论、观摩、实验、见习、实习、测验和考试等权利。
这是学生最基本的权利,也是保障学生参加学习,接受教育、享有
实质受教育权的前提和基础。
2.获得国家奖贷学金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享有获得奖学
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这是学生一项实质性的权利,也是国
家为学生的学业提供的物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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