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是如何混淆成非货币性资产的
近年来,不断有人问我,将未分配利润转到资本公积,公司的个人股东要不要缴个人所得
税?
“未分配利润”与“资本公积”都是公司资产,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股权),看似是
一体实则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主体,既然“资本公积”与股东所得两者没有关系,自然不涉
及个人所得税。但我好奇的是,这些公司干嘛要把“未分配利润”转到“资本公积”呢?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某公司整体变更前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2001 万元,净资产为 3,682.66 万元,其中,
资本公积 0 元,盈余公积 1,863,686.13 元,未分配利润 14,952,937.30 元。2015 年 3
月,公司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改制基准日,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 31,000,000 股(每
股面值 1 元),剩余净资产 5,826,623.43 元全部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
相关人士认为:企业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其个人
股东属于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关于个人非货币
性资产投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