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营改增政策 23 个认定问题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
现已公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
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
政策的规定》同时印发,现就本次营改增政策相关热点问题分期解答如下:一、本次营改
增试点涉及新增的行业有哪些?经国务院批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
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
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
值税。二、本次营改增试点的执行时间?本次营改增试点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三、
本次营改增试点新增行业的适用税率是多少?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
十五条的规定,提供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
11%;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税率为 6%。四、文件对增值税征收率是如何规定的?纳税人按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适用增值税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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