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入固定资产可以全额抵扣,你需要注意的几个要点
2017 年 12 月 25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文,第一条明确规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
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
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一)为什么会出台该政策?
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会租入不动产、固定资产等,营改增之后,如果租入的固定
资产用于日常经营,不属于列明不能抵扣的范围,则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问题是,如
果租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等同于用于应税项目、免税项目,租金的进项税额,是可以全
额抵扣,还是需要按比例抵扣呢?
财税[2013]106 号文、财税[2016]36 号文相关条款的表达不一致,结合本次发布的财税
[2017]90 号文,总结如下: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可以全额抵扣
在财税[2016]36 号文生效前,营改增适用的政策是财税[2013]106 号文,该政策明确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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