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制發展的覽
背景
健康飲食是促進健康的重要因素。飲食失衡與部分慢性疾病和健康況
有關,包括肥胖症、心臟病、高血壓、病和癌症。在食物標籤上提供營
養資並配合健康的飲食建議,對公眾健康有重大的意義和影響。
國際情況
食品法典委員會是負責訂定食物標準的國際機關。該會制定《食典營養
標籤準則》,當中建議附有營養聲稱的食物必須加上營養標籤。過去十,
愈愈多國家推規管營養標籤的新法,並可大致上分為:(i)只有作
出聲稱的食物才須附上營養標籤,即食物如附有與營養素相關的聲稱,必須
加上營養資(如中國內地、歐盟國家、日本和新加坡);以及(ii)強制規定
所有預先包裝食物必須附有營養標籤(如美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
對於營養標籤內出的營養素目及種,食品法典委員會建議應包括
能、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脂肪。此外,該會又進一步建議,應把與當地
公眾健康有密關係的其他營養素包括在內。綜觀同國家和地區的制
看,有些地方(如新加坡和歐盟國家)只規定出四個主要項目(即能、碳
水化合物、總脂肪和蛋白質),但其他國家(如美國和加拿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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