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升级,“异议项目”鉴定流程细化
多头申报程序复杂,项目鉴定收费、申请成本高……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减税“红包”
面前,部分中小科技企业无奈选择了放弃。为了让这一“红包”好拿不烫手,科技部、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正式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
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 号)。
所谓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指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
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据实扣除基础上再加以一定比例税前扣除。比如,按现行加计扣除政
策,某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研发支出 100 元,就可按 150 元(100×150%)在税前扣除,如
果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按照 175 元(100×175%)在税前扣除。
“国科发政〔2017〕211 号规范了异议研发项目的鉴定流程,明确了有关要求,有助于
降低企业政策申请成本,提升政策落实效率。”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薛薇
表示。她和该院副研究员魏世杰一同参与了国科发政〔2017〕211 号的调研起草过程。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重要政策,但难点在于对研发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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