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掉大坑:资本公积增加未缴纳印花税
案例概况
南方吉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集团”)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 9 月因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变动引起股本和资本公积增加 73,000.00 万。问吉祥集团是否需要缴纳
印花税?
税务分析
一、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1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帐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 号)。
二、实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11 号)第一条规定,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法规缴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11 号)第二条规定,下列凭
证为应纳税凭证:
......
3.营业账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 1988 年第 11 号)文件附件《印花税税
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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