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制度
为加强公务车辆管理,使其在满足经营需要、方便用车的前提下,尽可能地节约费用、降低消耗、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指的公务车系指公司办公用的轿车及其他车辆。上诉车辆的购置、更新、报废、变更、车检等审批手续办理及车籍管理,由公司综合部统一负责。
第二条 公司七台车用车基本要求:
1、每天上班后
,各位开车司机要主动把车钥匙交到综合部
,由综合部统一派车。出车必须填写“车辆一览表”,首先核对里程表与“一览表”数是否相附,然后逐一填写表里内容。收车后主动将钥匙交回综合部,不得私自转借他人。每天班后由车管统一将各车“一览表”更换以备留查。每月汇总一次。
下班前由综合部把车钥匙交还各位开车司机并把救援车交售后晚班。
2、财务银行送款时间各部门要为其让路,可由综合部出司机或找其他司机,各部门应大力支持。
3、7480
面包车作为救援车,时刻待命,用于接送用户,抢险救援,其它事情不许占用。
4、如遇集中提车各部门司机应主动配合。
5、车辆维修由本部门负责,发生费用由总经理财签字,直接到财务报销。
第三条公务车司机要服从所在部门领导和工作安排,爱护车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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