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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单位恶意代码防范管理
为加强对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治理,保护信息系统安全,根据公安部《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以及有关计算机病毒防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XX单位所有服务器和终端操作系统。
本办法所称的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
各计算机系统使用人负责本机防病毒客户端的维护,病毒查杀。
信息中心系统管理员负责计算机病毒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卫计委计算机必须安装和使用统一要求的病毒查
杀软件或查杀工具,并按要求进行操作和使用,认真做好相关参数设置、病毒升级以及计算机补丁安装等工作。
计算机操作人员要学会病毒查
杀软件或查杀工具的安装、使用
;开启防病毒软件的实时更新;
未经允许不得关闭病毒监控程序,不得违反规定设置和修改病毒监控条件;不得安装和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统及软件
;不得安装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文件、软件及媒体
;更不得制作、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
卫计委信息系统安全.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使用购置、维修、接入的计算机设备时,在使用网络下载的或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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