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目的为保障公司产品质量,减少或避免不良品出厂,影响公司的信誉,加强对工作及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有效地处理客户对我司提出的质量问题投诉或退货,从而实现全过程的持续改进,防止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特制定本条例.
范围此程序适用于我司:
半成品、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设计、打样等过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
客户提出的质量问题或索赔等;
管理失误或员工的工作疏忽等产生的质量问题;
其他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各部门发现质量事故、或客户对公司的产品质量投诉或退货时,应立即上报技术部,技术部组织人员或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鉴定工作。调查小组或成员可由技术部全部担任,也可由多部门人员担任。
根据调查或
相关信息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查找引发质量的原因,更具质量事故性质及影响程度大小,对质量事故做出判断;
质量事故分类
质量事故具体分为三类:
A类、B类、C类。A类质量事故:为重大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
600元(含)以上;
B类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
300元(含)
--600
元;C类质量事故:轻微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一般在
5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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